005版 法治

法官讲法理 纠纷巧化解

榆林日报 | 2025年10月31日

  今年6月,某公司因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另一公司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款1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情况,被告表示,双方对工程款并无争议,但存在信任缺失问题,同时承诺将于7月向原告支付涉案款项。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随后书记员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文书。

  案件虽已审理终结,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没有结束。 8月,原告反映被告未按约定向其付款,并咨询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所需的材料。法官依规告知其享有申请执行的权利,详细说明转入执行程序的注意事项,同时耐心劝解,建议原告先采取沟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对方拒绝沟通再行使诉讼权利,以此减少双方诉累。同时,提醒被告若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则需再次缴纳费用,督促其恪守诚信原则,尽快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经过一天的协调,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本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遇到纠纷时,要保持冷静,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本案中,若原告和被告在诉前多沟通,便可知晓双方均愿意通过协商化解纠纷,就会少一些诉讼成本,问题也能更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