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 法治

充分运用刑法制裁手段破解陈年案件

榆林日报 | 2025年09月02日

  2012年4月,被告崔某等4人向原告李某借款100万元,约定月利率2.8%,借款后崔某等人陆续向李某偿还60万元本金及利息,剩余款项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神木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分批偿还的调解协议,然崔某等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神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神木法院依法向崔某等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信用风险惩戒提示,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互联网银行、工商总局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发现有价值财产线索。遂督促崔某等人主动到庭处理本案,崔某等人陆续向申请人偿还18.6万元后该案再未能有效推进,经终本约谈后依法终结了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6月中旬,经申请人李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崔某拘传谈话并调查取证后该案迎来转机:崔某在该院另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6月初私下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指示刘某将案款以现金方式交给其儿子,并将一处小产权房产以物抵债至其儿子名下。经核实,崔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前,执行干警耐心与崔某沟通、释法明理,告知他规避执行可能构成犯罪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崔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在三日内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予以偿还。

  神木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拒执案件时严格把握既要宽严相济,又要充分运用刑法制裁手段的原则,有效推动“久睡不醒”的终本案件执结到位,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