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占林 见习记者 刘璐) 7月29日,榆林一男子小刘(化名)报案称与一女网友恋爱,对方以身陷案件需要请法官、律师吃饭为由,骗走他3万元。
据悉,小刘在微信收到一条好友请求,对方热情主动地与其联系,还声称想和他谈恋爱。小刘看到对方发来的照片后动心,两人热聊后,对方提出到榆林见面,小刘便给对方转了500元路费。次日,对方称已到榆林,在索要1万元见面费被拒后,以没诚意为由取消见面,但仍继续保持联系。之后一次聊天中,对方称自己牵扯进一起非法套现案件,需要借钱请律师和法官吃饭、送礼,小刘前后共转账3万元,随后被对方拉黑。
据了解,该类诈骗分子先以恋爱交友为幌子,通过持续主动联系、发送虚假照片等方式建立初步信任,以见面为由索要路费等小额费用,再编造紧急事件(如涉案需打点)索要大额钱财。警方提醒,在网络上结识新朋友时,如果对方在短时间内极为热情,需格外小心,一旦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都要保持警惕,特别是当对方频繁索要钱财且金额不断增加时,要果断拒绝。涉及金钱往来时,要积极主动地争取与对方在现实中见面,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