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红 整理
榆林日报 | 2025年08月05日
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魏某某与张某某追偿权纠纷案生效后,申请人魏某某于2024年6月3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判决书,被执行人张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人魏某某垫付款20万元。案件受理费2303元、执行费297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院于2024年7月22日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记者 刘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