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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榆林日报 | 2025年06月19日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1日),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