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昊欣)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惠民十条”公积金新政,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公积金新政涵盖灵活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多孩家庭、优良信用记录人员以及特定类型商品住房购买者等多个群体,通过缴存利息补贴、贷款额度提升、租房提取支持等措施,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据了解,“惠民十条”公积金新政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利息补贴、应届毕业生在榆灵活就业享受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支持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支持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孩家庭贷款、支持军人家庭贷款、支持高层次人才家庭贷款、支持优良信用记录人员贷款和支持购买特定类型商品住房贷款。其中,具体明确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缴存利息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2025—2027年应届毕业生在榆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的,可获开户补贴每人300元及留榆补贴1200元;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公积金可转移接续,未就业者可按退役金缴存并享受利息补贴;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多孩家庭、军人家庭、高层次人才等群体贷款额度均有不同程度上浮等。此外,公积金新政还支持租房提取公积金,保障性住房、新建现房销售商品房、超低能耗建筑等特定类型商品住房购买者贷款额度也有所调整。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为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实惠的住房保障支持。
“惠民十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探索。通过精准施策、分类支持,不仅有助于解决缴存人住房问题,还将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