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污染环境刑事公诉案”入选。该案揭示了黄河流域跨省污染治理难题,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机制(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生态修复与长效监管,为黄河流域协同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
2024年4月25日,定边县公安局在盐场堡镇水滩子村现场查获正在倾倒污水的王某某。当时,王某某正驾驶载有40.49吨返排液的罐车准备倾倒,并散发着刺鼻性气味。
“那段时间,路过这里总传来刺鼻气味,村民连窗户都不敢开。”定边县盐场堡镇东滩二组组长尚恒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
2024年5月20日,定边县公安局以污染环境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同步介入,引导取证。经查,内蒙古大坤能源公司因设备检修,与王某某约定以每吨80元费用将未达标返排液运至污水处理厂,但其为节省成本,将10车共计398.53吨返排液倾倒至养殖场土坑内。
案件办理中,污染物性质认定成为关键难点。天然气返排液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法律适用上存在空白,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定边环保、水利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与公安机关、环保、水利等部门座谈后,我们决定对返排液水体进行检测,看重金属是否超标。”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检察部主任杨新亚说。
经检测显示,提取的水体中重金属铅、镉、银、锰四项指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一类污染物限值,土壤锌含量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排放地块紧邻盐湖,重金属可能通过地下水系统扩散,危及农作物和人体健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四级调研员张海涛说。
司法介入推动生态修复提速。在检测报告出具后,涉事企业主动清运4车污染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理。经环保部门验收,修复后的土地已恢复植被生长条件。“处理完污染,大家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尚恒见证修复全过程后感慨。
2024年12月6日,定边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决,王某某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2025年1月20日,为提升监督质效形成保护合力,达到“以案促治”效果,针对油气企业监管漏洞,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部门等9家单位共同出台规范性文件,在违法取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3月27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夏盐池县、甘肃环县、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破解跨省污染困局,需要构建‘检察机关+环保部门+涉案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5月6日,杨新亚向记者介绍,检察机关将通过提前介入侦查、跨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监督等举措,同步实现刑事惩戒与生态恢复双重目标,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