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版 法治

榆阳区创新推出“仲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探索劳动权益保障新路径

榆林日报 | 2025年05月09日

  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中,榆阳区创新推出“仲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通过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搭建智能化服务平台、创新矛盾调处方法,探索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劳动权益保障新路径。“仲裁+法院”

  培育化解纠纷合力

  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部署,整合司法、行政、社会三方资源,打造立体化纠纷化解体系。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究、创新裁审衔接工作举措,经多次会议协商、调研学习,建立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每年组织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数据共享,确保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到位。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4年,榆阳区劳动者景某与某健康管理公司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申请人景某和公司有调解意愿但对争议事项有不同意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启用“仲裁院+法院”联合调解机制,通过法官对相关法律条文详细说明、调解员以现有证据分析利弊,最终成功调处了该案件。

  “仲裁+监察”

  发挥人社保障作用

  在行政执法领域,区人社局创新推出“仲裁+监察”预警机制,出台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案件受理衔接、双向信息反馈、联合工作机制,仲裁人员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倾向性劳动保障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劳动监察介入处理,劳动监察在接到涉及履行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投诉时,依法引导以仲裁途径处理。

  组织人员队伍开展共同普法宣传十余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强化劳动纠纷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多次对煤矿等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群体性、突发性案件进行联合应急处置,避免矛盾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人社+工会”

  架起惠民连心桥

  2024年5月,由榆阳区总工会和人社局共同成立的,全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正式成立,并且进驻区综治中心常态化运行。该中心整合仲裁、工会、司法等多个部门资源,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调解仲裁等全链条服务。

  “没想到两天就拿到了赔偿金!”提起去年的维权经历,劳动者蔺某感触颇深。 2024年,蔺某入职榆阳区某物业公司,在职期间因琐事与同事发生冲突,公司在其养伤期间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蔺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联合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联调中心通过“面对面调解+现场履行”模式,采用调取关键证据、化解对立情绪、理性客观分析“三步工作法”,仅两个工作日便成功化解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联调中心在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运行近一年来,调解成功率达100%,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姣介绍:“我们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理念,构建多元化解纠纷的‘仲裁+’模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拓展‘仲裁+’模式,加强与司法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合力优势,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