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一制度从基本构想到建立实行、从不断巩固完善到更加成熟定型,走过了70多年的伟大历程,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政治站位、职责定位、历史方位,着力以忠诚本色、履职成色、实践特色,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献力量。
一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丰富“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和命脉,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首要定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在认识上清醒坚定。持续深入学习“四史”,特别是深入学习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深入领悟坚持党的领导是贯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一条主线,深刻认识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才有正确的方向和遵循,始终牢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和底气,自觉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各项工作行稳致远。在思想上紧跟追随。扎实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筑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根基。在行动上积极能动。积极发挥人大作为地方一套班子的职能作用,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确保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在人大工作当中;通过充分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市得到有效贯彻,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谋发展、步调一致抓落实。
二是坚决担负光荣使命,丰富“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刻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为创造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实践中持续彰显优势、迸发活力,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对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立足实际积极主动探索实践。始终围绕“强市富民”担当使命。坚持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改善民生同步发力,深化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审查监督,持续对全市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工作开展跟踪监督,全力支持推动市政府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防风险、惠民生各项重点任务,着力以法治方式促进要素畅通流通、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始终围绕“秩序活力”丰富实践。坚决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健全完善选举、任免等制度,优化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保障全市人民通过人大制度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用好建强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等基层单元,发挥其在“上政”与“下情”实现“双向奔赴”中的载体作用,着力激发活力与秩序协同共进的基层治理新动能。始终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支撑。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快构建符合榆林实际、适应榆林发展、具有榆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用法治方式为全市改革发展铺路搭桥、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积极探索畅通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力量同向发力、贯通协调机制,促进监督体系优势发挥整体效能,推动全市各方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丰富“宪法定位”的深刻内涵。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力机关”职责,是新时代人大工作重要的内在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牢记宪法定位,努力以高质量履职打造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权力机关。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突破。主动适应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榆林实际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因时按序推进立法工作;健全人大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不断完善专班起草、专家评估、专项论证等立法工作制度,深化拓展与西北政法大学立法合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厚植基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见新成效。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始终把重心聚焦在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以提高监督实效为目标,不断改进优化方式方法,用足用活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法定监督方式,对重点事项实行“跟踪监督+销号管理”模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真正让“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的制度设计基本要求长出“牙齿”、发挥功效。在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开新局面。深入开展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制度研究,规范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与“一府一委两院”建立沟通机制,对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和项目,及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根据决定的事项和项目,精心组织调查研究、专业咨询、听取意见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科学严谨论证,坚持在作出决议决定前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有效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在提升任免水平上有新提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建立履职报告制度,分年度安排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把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和负责人履职情况有效融合,构建形成任前、任中、任后全链条监督闭环,着力增强任命人员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和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感。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特色。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制度化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项目建议,认真落实立法论证协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吸纳反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努力让小阵地释放大能量,打造更加生动鲜活的民主实践场景。丰富人民当家作主形式。制定《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意见》,建立民生实事“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工作格局,形成项目征集、论证筛选、审议票决、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的闭环工作模式,在全链条、全过程中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真正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者,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扎实实施代表培训三年计划,通过分期分批开展履职培训,健全代表有序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和活动机制等方式,让代表在实训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细化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强化履职保障,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激励代表在履职尽责中担当有为、展现风采。
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守正的根基,也是前进的方向。我们将持续深化实践探索,努力形成更多鲜活样本,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榆林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