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节日来临的时候,鲜花总是作为一种表达爱意和祝福的形式出现,把现金做成花束或礼盒送人,寓意“有钱花”“浪漫花”“随便花”。然而这看似浪漫的背后却隐藏着惊天骗局。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被告人马某、张某等3人在网上寻找“洗钱”生意,后联系到电信诈骗分子。在电信诈骗分子的策划下,3人线上与府谷某花店联系,谎称给女朋友送花,为了给女友惊喜,要求在花内插放现金2万元,花店老板并未多想,便将银行账户提供给马某等人,诈骗分子随后指令受骗人直接将款项转入花店老板账户,花店老板取现包装好后,马某等人在线下将现金鲜花取走。
看起来是一次情人节的浪漫传递,然而事实上却是一种新型的“洗钱”方式。转入花店老板银行卡的资金,来源于诈骗分子。马某取到现金后,或将现金存入“上线”指定账户,或换成虚拟币转回他的“上线”,完成诈骗与“洗钱”犯罪。
几个月内,马某等人以类似方式连续作案9起,每次“洗钱”1万元至3万元不等,涉案金额共计18.9万元。
法院判决
府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马某等人三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按比例退赔被害人;侦查机关扣押涉案手机、汽车等依法处理。宣判后,马某等三人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账户被冻结,商户要第一时间到银行查明原因,保留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调查。如果确实并不知情则不涉嫌犯罪,如果商户知情却选择协助对方“套现”“洗钱”等,即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此外,广大商户要谨慎接收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不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或收款二维码,尽量通过公对公转账。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