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德育思想、法治理念,且在统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课教材中有着重要位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相结合,既能拓宽传统文化的教育途径,让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优良品格与公民意识。
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中指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引导青少年完善道德品质、培养理想人格、增强文化自信与提升政治素养,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道德与法治课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培养学生成为有道德的社会主义公民的课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引导中学生实现健康成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如“国皆有法”的法治理念,可教会学生尊重法律权威,培养法治意识,做到遵法守法、躬行践履。
目前,教师在教学中存在对传统文化内容的讲解比较笼统,甚至简略带过,这种教学方式会大大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造成学生对传统文化一知半解,认同感不高,学习只是停留在表面。受中考影响,教学评价一般是以分数为主。思想品德形成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过程,其学习成果的体现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没办法用单一的分数来体现。
有的教师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最突出的问题是教学方式过于单调,学习吸引力不足。笔者认为,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既是学科知识的释疑过程,又是德育的引导过程。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道德、法律、文化等知识背后的价值,在自我思考、释疑的过程中,实现知行的有效转化。近年来,有关青少年的各种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也警示教师一定要摒弃“重智轻德轻法治教育”观念。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完善道德修养、树立法治意识。教师应该主动构建“以生为本”观念,备课时要以学生成长为线索,将其所思、所为、性格、认知作为教学设计的基础,设计师生、生生互动,将学生感兴趣的文化知识融入其中。
教师首先要学习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发教学资源,重视教材中所引用的古诗词、故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深入挖掘其精神内涵,真正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融合。例如,在七年级上册第六课《友谊之树常青》中,正文引用“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教师要引申其精神价值,强调在交友时要选择益友,即与正直、诚信与知识广博的人交朋友。其次还要重视课本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的活动,挖掘教学资源库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教师可以收藏利用相关网站,建设教学资源库。以备课组为单位,以本校学生、学情为参考,开展教研活动,将自己优质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上传到网站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教师还要创新教学方法,采用小组探究合作、师生共同对话、议题探讨等教学方式,开展目标任务驱动、典故演讲、情境假设、角色扮演、小游戏等课堂活动。例如,在教八年级下册第四课《公民义务》时,教师可以请学生以教材中的典故为素材,创设“孝”这一典故情境,引入传统“孝”文化,再由小组共同探讨“赡养老人”“孝敬”等传统美德是否符合当下社会要求,最后通过师生对话总结,将这些内容刻在学生的脑海。
发挥地域特色,挖掘本土文化资源。以榆林地区为例,有着 陕北民歌、陕北说书、剪纸、秧歌、腰鼓等特色文化。教师可利用家校合作开展实践活动,带领学生参与本土文化活动,体验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例如,在学习九年级上册第五课《守望精神家园》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学生到陕北民歌博物馆、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等教学基地参观。学校可把体现本土特色文化的元素增添到校园建筑、园林布局等环境中。此外,可以专门打造特色文化走廊、图书角等,增强文化体验感;举办以特色文化为主题的相关比赛,如“唱响陕北民歌”“秧歌表演”“腰鼓比赛”等,激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热情。
学校、老师、家长三方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相结合,既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符合课程教学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