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任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同时责令任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定边县的农户老刘在熟人老黄的介绍下,给儿子介绍了个媳妇任某某。刘家出了几十万元彩礼后,这对新人于2023年10月27日举行了婚礼。然而婚礼当晚,任某某在KTV玩到凌晨,后连夜赶回甘肃老家,直至2024年1月仍未归来。其间,还以各种理由向刘某某及其父亲索要钱财。
老刘一家发觉被骗后立即报案,经查,被告任某某早在2015年已结婚生子,却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8月间,不断通过“媒人”贺某某介绍,与4名男子签订订婚协议并索要彩礼,涉及彩礼等钱款共计15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定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任某某、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决任某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30.6万余元。以诈骗罪判决贺某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法官提醒
骗婚这一类型的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大龄青年身边,诈骗对象多为外地人,通过所谓“熟人”介绍进行诈骗,多是以举办订婚仪式或者签订所谓的订婚协议,以收取大额彩礼为由向男方骗取数额较大的钱款,诈骗成功后立即消失或者断绝联系。
所以,在相亲过程中,婚前给予交往对象大额钱款一定要慎重,如果刚见面不久对方就要求结婚给彩礼,更需提高警惕,莫让“爱情”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