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如何履职去追求政绩的根本态度和认识,是其能力、作风、修养的综合体现。正确的政绩观是引领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指挥棒”,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须树牢“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政绩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创佳绩、立新功。
“勿以善小而不为”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善”是友善、和善之意,我们经常用“与人为善”“乐善好施”等成语去形容一个人的性格、品德、情操。树牢“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政绩观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遇事要存善心、说善言、行善举,正确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既要将“小我”融入“大我”,又要以“小我”成就“大我”,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揆诸当下,一些领导干部眼高手低、好高骛远,患有“政绩冲动症”,做事只顾当下,不顾长远,只看“显绩”,不看“潜绩”,一门心思想着干大事业,有大作为,罔顾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却忽略了群众的“身边事”,结果由于前期规划不科学、分析不透彻、调研不深入,从而导致项目搁浅、工程烂尾、负债累累,到头来,大事做不成,小事不想做,长此以往,会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固执地认为群众的“身边事”琐碎繁杂、周期长、见效慢,即便做得好也不易被察觉,很难出名出彩,认为只有上马“大项目”“大工程”,大干快干才能见效快、成效显,究其根源是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了偏差。“大工程”“大项目”干得好固然可以泽被一方,但并不见得在所有地方、任何时期都适用,只有那些符合地方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的工程才是真正的民心工程。俗语有云,“快行无好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万丈高楼平地起”……无数名言警句无不警示我们,要想有“大作为”不一定非要去干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任何大事业都是由一件件的小事串成的,只要忠于职守、勤勉敬业、乐于奉献,扎扎实实做好手头的每一件小事,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样可以发光发热,成就一番事业。
从柴米油盐到吃穿住行……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虽然细小琐碎,但如若能够件件做好、做实、做精、做优,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让群众满意认可,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显著提升,党群干群关系也会更加密切,好的口碑也自然会随之而来。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小事虽小却是构成大事的基本单元,千千万万的小事累积起来便是惊天动地的大事。高楼大厦的修建离不开一砖一瓦的堆砌,民心工程的打造也得益于日复一日的积累,只要肯在人民群众真正关心在意的小事上花心思、下功夫,从“小处”做起,将“点滴”做实,经年累月,便会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假以时日,就一定能够赢得民心、守住人心。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始终秉承“群众事无小事”的服务宗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遗余力办好群众可触可及的实事,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用实打实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