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社会民生

既要“托得起”更要“托得好”

榆林日报 | 2024年11月04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整体托育负担,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近年来,陕西不断加大政策、财力、人力等方面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但无论是托育机构的数量及分布,还是托育服务的价格及质量,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顺应群众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通知》明确了各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方式,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不得收费,并且加强托育服务价格监测,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措施。

  提升托育服务水平,解决婴幼儿托育难问题,是当前完善民生公共服务和生育支持措施的应有之义。有的地方已经先行先试,发放“惠民托育券”,有婴幼儿的家庭可以领取;有的地方免费为托育机构提供运营保险,提高其抗风险能力……这一切对于解决群众“带娃难”、充实社会托育资源大有裨益。对于一些成功经验,应加以总结推广,为其他地方提供参考借鉴。

  3岁以下的婴幼儿被视为“最柔软”的群体,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期。这个群体的照护成本和照护质量,直接影响年轻人的生育意愿。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婴幼儿,并且发展嵌入式幼儿园,由政府和企业合作,在工作园区设置幼儿园,让在附近上班的人都可以送小孩入园,不看房产、不限户口,实现家长上班、带娃“两不误”。同时,要注重人才培养,支持相关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加强育婴人员培训、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培养更多素质优良、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的专业人才。

  当下托育需求强烈。入托可及、送托方便、托育放心,只有这样的普惠托育服务才能让群众更满意。因此,但凡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能够调动其积极性和创新性的,都值得鼓励和尝试。既要统筹托育资源、扩大托育供给,又要降低托育成本、提高托育质量,加快步伐满足群众“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服务需求。

  (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