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版 党建

学党纪须以效验学

榆林日报 | 2024年07月10日

  学是基础,用是关键。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火热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学促效、以效验学,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做好学与用的衔接转化文章,力争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揆诸当下,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纪学习教育,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现象,走“形”不走“心”,重学不重效,表面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情况则是学习《条例》流于形式、检视问题浮于表面、整改问题成效不佳。

  事实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有效举措,更是党员干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其成效不仅关系着党员干部自身的党性修养,更是关系着党的形象与作风。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高了,党的作风好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自然而然也会愈来愈强。

  党纪是一面镜子,党员干部可以对照《条例》剖析自我、检视自我,让问题止于未发禁于未萌,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但如若在学习《条例》时不深不细,在执行《条例》时不严不力,使党纪学习教育沦为“走过场”式的形式主义,如此,党员干部不仅无法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更遑论改正错误,久而久之,小问题会引发大问题,不仅会影响干部的健康成长,也会贻误党的事业,给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

  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没有“速成班”“特效药”,不可能靠一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就达到目的。学习党纪火候太旺不行,火候欠佳也不行,既不可好高骛远、急于求成,亦不能原地踏步、裹足不前,而是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常态推进。不能一“学”了之,只看广告、不看疗效,而是要动态跟进、时时温习,从而达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境界。要紧盯学习目标,科学制定学习规划,精准把握学习进度,不能只关注学了多少,更要关注理解了多少、掌握了多少、转化了多少,做好“学思用贯通”文章,切忌学而不思、学而不用、僵而不化、学用脱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能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而是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全面系统学,既要见人也要见事,既要见树木也要见森林,既要见思想更要见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形成常态、见行见效。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戒尺”。各级党组织要秉承“严管厚爱”的基本原则管理监督干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轻不纵、精准问责,既要为敢做事、能做事者撑腰鼓劲,又要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敲响警钟。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案中人”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擦亮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