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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问题

我市开通身份证、出入境业务办理延时服务

榆林日报 | 2024年07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吕晶) 7月6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身份证窗口和出入境窗口开通身份证和出入境周末、节假日“延时服务”,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公安服务管理职能,方便群众办理公安业务,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问题。

  7月7日,星期日上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李女士来电,咨询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宜,因其儿子假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活动,周内上课没有时间办理证件,只有周末有空。得知该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启动了周末“延时服务”,可以来市民大厦办理业务。

  李女士前来办理业务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近期榆林不少中小学将组织学生统一参加外出研学活动,由于研学活动涉及学生数量较大,且学生周内需要上课缺乏空闲时间等问题,导致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存在困难。得知该情况后,出入境管理人员立即为有研学需求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告知所需材料及办证注意事项,并提供预约服务、集中办理、延时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前台咨询、人像采集、窗口受理等各环节专岗专人负责,确保所有流程顺畅顺利,全面解决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延时服务时间为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30至12∶00。服务对象包括急需办理身份证、出入境证件业务的公民。办理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榆林市民大厦)。

  办理身份证业务(包括首次申领、补领身份证)时,年满16周岁居民需携带申领人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身份证请提交户口本等法定有效证件),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携带申领人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身份证请提交户口本等法定有效证件)、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居住证明,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具体注意事项为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籍关系不能证明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等)时,年满16周岁居民需携带申领人身份证,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居民需监护人陪同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具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市民朋友带齐材料后,可在周末及节假日上午提前到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排队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身份证窗口0912—3452120、出入境窗口0912—345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