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四东在作普法宣传。郝彦丰 摄
李四东是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擅长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及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自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来,他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思想观念,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践行为民服务初心,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后,以宋某鹏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在侦查和起诉阶段,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接受宋某鹏委托后,指派李四东担任其辩护人。李四东依据案件事实,先后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提出辩护观点,认为宋某鹏不构成犯罪,不符合起诉条件。同年8月19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李四东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宋某鹏不起诉。
榆林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被人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李四东和同事接受该公司委托,出庭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继续委托李四东和同事为诉讼代理人。两位律师提出代理观点,认为应当改判,驳回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裁判。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次次的成功辩护与改判,无不显示出李四东过硬的专业素养与赤诚的为民情怀。因工作成绩突出,李四东先后获得多项荣誉,2022年9月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首届榆林市十佳青年律师,2024年2月被市司法局评为榆林市优秀律师等。此外,他还被邀请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谈及未来,李四东说:“律师是法律路上的引路人,手里握着正义和公平的宝剑。在办案过程中,我把每一个案子都当成自家的事来办,用真心赢得真情,所以处理好每一件法律事务是我的追求。今后,我将继续本着‘为人真诚、做事认真’的原则,为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用法律之光照亮每个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