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 文化

须留信史在人间

——圜阳县考古定位后其相关方志浅议

榆林日报 | 2024年01月11日

  圜阳(即圁阳)县的考古定位,既是历史地理,也是一段地理的历史。

  一百多年前的1920年左右,当汉代墓志“故雁门阴馆丞、西河圜阳郭仲理之椁”出土时,人们从字面上可以了解到这是古代担任过雁门郡阴馆县县丞、西河郡圜阳县人郭仲理的墓志石刻,而史学家一定会知道这个西河郡是汉代设置在晋陕黄河两岸的行政机构,但那时谁也说不清圜阳县的具体位置在哪里,所以,在历史地理界并没有引起多大的轰动。而六十多年以来,特别是近二十多年随着绥德发掘出更多的汉画像石墓志,无定河东北岸四十里铺一带即汉圜阳县以及无定河即圁水已成为历史地理界的定论。这个考古结论,自然就成为测定榆林地区与之相关区(市)县志“大事记”及“建置沿革”的标尺。据此,我辈有责任钩沉发覆,正本清源,尽力还一部“信史”于世。

  因为汉武帝元朔四年(前125)置西河郡及其圁阳县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圁阳县建置的存世至少也有300多年的历史,而乾隆四十九年(1784)《大清一统志》以神木秃尾河为圁水距今才不到240年,且最早将圁阳县写进道光二十一年(1841)的《神木县志》距今仅为182年。信史是纪事真实可信、无所讳饰的史籍。“信史”二字,是史志工作者编写的原则和追求的最高目标,因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可供研究的历史往往是以信史为开端的。地方志乘的性质同样如此。

  我们先从1990年版《神木县志》说起,因为神木旧志是最早记载设置汉圁阳县的,而这部新志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榆林地区最早问世的一部县志。神木新志“建置沿革”云:“汉,元朔二年(前127),置五原郡。元狩三年(前120)又置朔方,称新秦中,后又在秃尾河下游置圁阳、圁阴、鸿门三县,属西河郡;秃尾河上游置白土县,属上郡。”这里的时间顺序,有些混乱。据一般史书记载,西河郡设置时间在汉武帝元朔四年(前125),《汉书·地理志下》记载西河郡内就有圁阳县,这里却说在元狩三年“后又在秃尾河下游置圁阳、圁阴、鸿门三县”,时间上整整差了5年,且《汉书·地理志下》中特意加注说:“圜阴(即圁阴),惠帝五年(前190)置。”由此看来,圁阴县的设置要早于圁阳县65年,怎么能说二县是同时设置呢?

  近年查阅到清雍正年间四卷抄本《神木县志》和道光二十一年(1841)《神木县志》。雍正抄本《神木县志》“沿革”曰“按《禹贡》,秦属雍州域。详考神邑,汉以郡名曰五原、曰西河。后周则更名银、胜二州,总属雕阴郡……”并无在神木境内“置圁阳县”一说。而道光版《神木县志》有关圁水及圁阳县记载的“沿革”曰:“秦为上郡北境,又为九原郡,为新秦。汉元朔二年,置五原郡。元狩三年(前120),又置朔方,新秦中。嗣置圁阳县,属西河郡,或作圜阳。按,他书皆以无定河为圁水,惟《水经注》以秃尾河为圁水,《汉志》又谓之圜水。”可见1990版《神木县志》所谓圁阳县置县时间显然出自道光志,然而道光志将“嗣置圁阳县”放在汉元狩三年之后也是说不通的,且道光志只提了圁阳县而并未提及圁阴县及鸿门县。道光志是时任神木知县王致云(浙江萧山举人)主持纂修的,他在神木志“沿革”中曰“嗣置圁阳县,属西河郡”,因有《水经注》将“圁水”写在了神木境内,似乎有一定依据。但王致云更深知这种说法并非历史的主流认知,为了对历史负责,所以加了按语来说明。

  按语第一句先指出“他书皆以无定河为圁水”,表明各代历史地理著作大都认为无定河才是古圁水;而第二句“惟《水经注》以秃尾河为圁水”,王致云知县没有对圁水存在的几种争议妄下结论,而是采取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加了这两句按语,使其留有余地。因为王致云老先生懂得一部县志要真正成为流传后世的信史,对一些当地尚不能确认的史料,必须采取“宁缺毋滥”“绝不妄断”的审慎态度,惟其如此,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大家看王致云在下文的“附纪事”中也写到了“元狩三年”,但却只字未提“置圁阳县”一事,两相印证,似乎可以表明王致云在“沿革”中写“嗣置圁阳县”时的犹疑。而且,当时神木本地学者参与编撰这部县志时担任采访、校刊的还有恩贡生乔植、岁贡生郝镇等20余人,他们似乎也并没有坚持圁阳县就在神木的意见,否则,即使是已担任神木知县多年的王致云,也不好否定神木当地学者的地理认知。这种负责的治史精神,确有历史的远见,值得钦佩。

  细究1990版神木志由承继道光志到确认圁阳县在其境内的过程,从1982年神木县志办点校出版道光《神木县志》时,他们在道光志“沿革”后所加的“神木县治沿革新考”中就能找到端倪。其“新考”在“嗣置圁阳县属西河郡”后加了这么一段按语:“按圁阳当在圁水之阳。据《水经注》及《大 清一统志》,都以神木的秃尾河为圁水(他书以无定河上游为圁水)。”从而在下文中进一步认为:“县志也说:县境是汉代西河郡的圁阳县地,此说较为可靠。”于是在后面的“神木县治沿革表”中以时代、县治、隶属州郡次序填写为“汉、圁阳县、西河郡”做成定论。分析一下这个“神木县治沿革新考”,就会发现问题所在了:道光志按语先强调“他书皆以无定河为圁水”,后说“惟《水经注》以秃尾河为圁水”;“新考”先说“据《水经注》及《大清一统志》都以秃尾河为圁水”,后用括号补充说“他书以榆林无定河上游为圁水”;这就不仅巧妙地偷换了道光志原有的概念,而且间接否定了无定河中下游为圁水,再加上出于表达需要而混淆了圁阳、圁阴置县的时间并将它们排在秃尾河下游,这就为1990版《神木县志》将圁水、圁阳县确认在今神木境内做好了铺垫,几乎会使所有读者信以为真。

  但我们将《神木县志》《佳县志》《大清一统志》放在一起阅览时,问题就会暴露出来:《神木县志》说在汉代置圁阳县,2008年版《佳县志》说汉惠帝五年置圁阴县,而《大清一统志·卷一百八十七·榆林府》却说:“神木县,汉惠帝五年置圁阴县,属西河郡,后汉因之。”丝毫没有提在神木置圁阳县的事,而且这又不可能是“阴阳二字的笔误”,因为有“汉惠帝五年置”这个特定的限制语在,这怎么解释?《佳县志》与《大清一统志》有关圁阴县的内容又怎么解释?《大清一统志》一边承认“秃尾河为圁水”,另一边却显然以神木北边的窟野河为圁水来断定神木置圁阴县,这种不能自圆其说的逻辑又该怎么解释?再拿绥德东汉墓志四十里铺一带的圜(圁)阳县来证史,原来此三者硬在秃尾河上做无定河的文章,怎么能做得下去呢?

  我们再看1994年版《榆林地区志》。

  该志“大事记”开头第一段话就说:“周襄王十七年(前635)晋文侯攘狄,居赤狄、白狄于西河圁(今无定河)洛(今洛河)间。本境历史初见于史乘。”这说明该志编纂者认同历史上大多数典籍“圁水即无定河”的主张,也与绥德东汉墓志考古结论相吻合。这一点特别重要,因为圁水在汉代称为“圜水”,是汉代圁(圜)阳、圁(圜)阴县的界河,北岸(含东)属于圁阳县,南岸(含西)属于圁阴县。可是下文“汉王刘邦元年(前206),项羽改上郡为翟国,立秦降将董翳为翟王。次年董又降汉,汉置上郡,本境中部、南部属之。公元前200年(这个年份可能是笔误,因为其他史志都记载为公元前125年),汉置西河郡(治平定,今东胜),本境北部地区属之。”这段话就不够严谨,因为按照众多历史典籍记载和《中国历史地图集》的划分,大体上整个榆林地区都在原上郡域内,设置西河郡后,北起鄂尔多斯东部、南至宜川沿黄河东岸县份,都属西河郡。本地区沿黄河从北端的府谷经神木、佳县到南端的吴堡、清涧都在西河郡域内,不仅仅是北部的神府二县。而“建置沿革”第57页说“西河郡:治平定(今内蒙古准格尔与神木交界处),涉及本区的有圁阴、圁阳、鸿门(以上3县均在秃尾河两岸)”,以及第59页“榆林地区行政区划历史沿革表”中的“西河郡:圁阴(神木),圁阳(神木、佳县)”,这就让人大惑不解:“大事记”说圁水就是无定河,那圁阴县和圁阳县自然在无定河两岸,这里又怎么跑到秃尾河两岸去了呢?而1994版《榆林地区志》如果承认“大事记”中所述“无定河即圁水”正确,就必须认定“建置沿革”中秃尾河两岸的圁阳、圁阴县为错误;如果承认“建置沿革”中内容正确,就必须认定“大事记”中“无定河即圁水”为错误,二者在逻辑上属于对立关系,不可能二者都对。

  而《佳县志》,则有1994年版和2008年版两部新志。1994版“大事记”中只提到今佳县属西河郡圁阴县地,并无置圁阴县一说。而2008版则曰:“西汉惠帝五年(前190)始置圁阴县(治所在今王家砭镇柳树会村),属西河郡。后县名变为圜阴。”

  汉惠帝时在葭州到底有没有设置圁阴县呢?据顾祖禹著名历史地理著作《读史方舆纪要》载:“葭州,秦属上郡,汉属西河郡。”以及《大清一统志·榆林府·葭州》载:“葭州,秦为上郡,汉为西河郡圁阴县地。”二者都未提及置县一事。而绥德汉画像石墓志考古确定无定河即圜水(圁水),这就证明圁阴县治当在无定河以南以西,不可能出现在佳县境内。2008版佳县“大事记”如此说,不知出自哪部历史地理典籍?虽然清乾隆二十七年前,神木高家堡、榆林大河塔以南确实属于葭州,但如果仅以《神木县志》自称圁阳县而推定佳县为圁阴县,其理由是不够充足的。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张宗商抄本《葭州志》记载:“柳树会,真乡故址也。”这就证明柳树会只是北周所置银州下辖的真乡县治所在地,不是汉圁阴县治。应该说汉代葭州地区曾属西河郡不假,但具体属县无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到了2008年,“汉圜阳县就在绥德四十里铺一带”已在考古界成为定论(《绥德文库·汉画像石卷》已于2004年出版),此时的《佳县志》编纂者仍未加关注并参考,仍然拿秃尾河为神木与佳县的界河来做文章,大有呼应《神木县志》之嫌。结果,在绥德东汉墓志的铁证面前,同样陷入有口难辩的尴尬。

  而1993年版《米脂县志》,“大事记”和“置县沿革”中相关汉代的内容,编纂者似乎坚信了圁阳、圁阴二县均不在无定河两岸,将光绪版和民国版《米脂县志》中有关“汉属西河郡圁阴县”的内容全部删除,改称“本境属上郡”。但其在述及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攘戎翟时却说:“占据圁水(无定河)、洛水之间大片土地。”一方面承认圁水即无定河,另一方面又否认与圁水密切相关的米脂属圁阴县地,这种不能自洽的逻辑,实在让人惊讶。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国版《米脂县志》,其在“建置沿革”确认“汉惠帝五年置圁阴县,属西河郡”外,专设“沿革考”“白翟考”“上郡考”“鸿门县考”等26栏,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其中“圁阴县考——附圜阴、方阴、圁阳”曰:“旧志(指光绪版《米脂县志》):《汉·地理志》:属西河郡。《水经注》:圁水东经圁阴县北,惠帝五年置,王莽改曰方阴县,在圁水之阴,因以为名。今有银州、银川即是,旧名犹存,但字变耳。《郡国志》:后汉圜阴县属西河郡。《禹贡锥指》:今米脂县有圁阴故城。

  《延绥镇志》:响水堡,东至归德堡四十里,西至波罗堡四十里,南至绥德州一百二十里,北至大边七十里,汉圁阴地有古庄。

  《方舆纪要》:圜阴城在县西北,汉县,属西河郡,颜师古曰:圜本作圁,以在圁水之阴也。又有圜阳县,亦属西河郡,以圁水之阳而名。

  按,圁阴即圜阴,新莽改方阴,即今横山县之响水堡,金元以来属米脂,清雍正九年(1731)改属怀远县(即今横山县)。”

  民国米脂志对圁阴县治的考证,所引用的历史典籍,方向所指一致,即都在米脂县西北,县志编著者据此提出圁阴县治在响水堡,虽无文物考古依据,还不能确认,但与近年一些学者考证圁阴故城即今横山区之党岔(民国志地图标志属米脂县第四区,方向亦在米脂县西北,地处无定河西岸,1943至1944年设立子洲县时才划归横山县),确有互相参证之重要史料价值。应该说,响水堡或党岔这两处古城址,大方向上与绥德汉画像石墓志展示的圜阳县相呼应,属于考证圁阴县治的重点遗址。特别是内中提到的明代《延绥镇志》响水堡有汉代圁阴地古庄的记载,也很重要,因为榆林卫所谓“三十六营堡”,有为明时创建者,亦有利用旧时营垒重建者,响水堡属于其中的一堡,专门提及汉圁阴地有古庄存在(笔者查阅明代《延绥镇志》,“三十六营堡”内,特意标明“汉圁阴地,古有庄”者,唯此一处),而其又与1992年版《横山县志》“大事记”所载“汉惠帝五年(前190),响水一带属圁阴县”相契合,这就应该引起考古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但1993版《米脂县志》却一笔勾销了三大旧志对圁阴县相关内容的记载,有些太过武断了。结果在面对绥德东汉墓志的铁证时,旧志内容无可挑剔,基本正确,而新志内容则彻底站不住脚了。单就这一点来说,1993版《米脂县志》成为涉及圁水周边方志中最为尴尬的一部县志。须知,生造历史是错误的,而抹杀历史则更加错误,因为抹杀的空白往往靠生造来填补。

  而1992年版《横山县志》和1996年版《榆林市志》(即原榆林县、今榆阳区)“大事记”也都承认圁水即今无定河,这也就进一步印证了当年神木知县王致云“他书皆以无定河为圁水”的史实。

  2001年版《清涧县志》对汉代清涧归属地的表述比较混乱,其“水系”中记载:“无定河,古谓生水,朔水,圁河、圁水和奢延水。”其“概述”中仅用“秦汉属肤施、阳周诸县”一句带过。其“大事记”曰:“汉惠帝五年(前190)属圁阴县(治今神木县南),汉元朔四年(前125)圁阴隶并州西河郡。汉元狩三年(前120)王莽改圁阴县为方阴县,本土属方阴。”其“建置沿革”则采用了属西河郡圁阴县和上郡肤施县两说。出现这样的状况,可能与清涧现存清顺治志、乾隆志认为汉代属上郡肤施县,而道光志经考证推翻了前志,认为属西河郡圁阴县地,旧志相左的观点,或许导致了新志的无所适从。但不管怎么说,其同样犯了既承认无定河为圁水又承认自己属汉圁阴县,却将圁阴县治越过无定河,标定在了“神木县南”的逻辑错误。

  2000年版《绥德县志》“大事记”,也承认圁水即今无定河,但下文转向了上郡的沿革记述,内容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绥德州志》基础上有所增加,却无一字提到西河郡及以圁水为界河的圁阳县与圁阴县,其原因应该是相关史料缺失所致。到1997年7月16日,绥德四十里铺后街发现了震惊全国考古界的“田鲂墓志”,然而这部绥德志“大事记”1997年度中却并未提及此事,只在1998年9月28日记载“本县东汉画像石展览馆在仓圪塔建成,并对外开放”。细读《绥德县志》,其在“文化志”中记载:“尤其是出土的400多块东汉画像石刻,内容广泛,画刻技艺精湛,展示了东汉时期绥德文化之光辉灿烂。”却没有展开石刻墓志的文字。特别是“田鲂墓志”,几乎是完整的墓志铭,其历史地理价值,简直就是汉代圜阳县的“身份证”。

  绥德县是出土众多记载圜阳县汉画像石墓志的唯一地区,这就不仅证明绥德无定河以东地区(其地域远大于无定河以西)属汉圁(圜)阳县,同时也证明了其地属汉西河郡。而绥德、吴堡、清涧属西河郡,就连黄河东岸的《汾州府志》都有此记载。至于圁阳县治所在地,有考古学者据田鲂墓志提示葬地四十里铺属县北,考证其南的龙湾古城遗址应属圁阳县治城,似乎确有道理。

  绥德是陕北文化的首善之区,然而,从旧时的《绥德州志》到2000年的《绥德县志》,都缺失了对两汉西河郡圜阳县的记载,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历史的无奈。但是,在1997年田鲂墓志有着那么清晰而明确记载的情况下,2000年绥德志却对西河郡圜阳县仍未予以补述,留下了一大遗憾。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无定河沿岸的方志,在共同承认圁水即无定河的情况下,自身却存在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一旦拿绥德东汉墓志圜(圁)阳县的证据来衡量,就更加凸显出了集体的历史尴尬。这应该引起各方修志者的检讨,为了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后人负责,作为唯物史观者,理应及时修正错误,弥补缺失,以还原历史地理的真相。毕竟连我国最大型工具书之一的《辞海》,都能在2020年第7版重新编订时将过去坚持了几十年的“圁水即今陕西北部秃尾河”改为“圁水即今陕西北部无定河”,可见国家级专家教授都能放下架子自我纠错,难道地方志乘编纂者就不能舍弃面子,去伪求真,留一部信史在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