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97年7月16日,注定是载入中国历史地理史册的重大时刻。这一天,绥德县四十里铺后街出土了东汉时代的“田鲂墓志”。消息一出,立刻震惊了整个史学界。因为,这批出土文物是极其珍贵的中国历史地理文献,是无定河即古圁水最具权威性的直接证据!
田鲂墓志文曰:西河太守都集掾、圜阳富里公乘田鲂万岁神室。永元四年(公元92年)闰月(三月)廿六日甲午卒上郡白土,五月廿九日丙申葬县北鸲亭部大道东,高显冢茔。(铭文共十句,用“骚体”写成。前四句为痛惜田鲂早逝的哀悼之辞,后六句为招魂辞,略)
这应该是一千多年来对圜水(圁水)到底是秃尾河还是无定河的重大考古发现。为了让各位看官容易理解一些,笔者将其大体解释如下:
“西河”,即西河郡,从秦上郡中析出(秦置36郡,相当于后来的省;汉郡要低于省,因上面还有州),属并州,地处黄河晋陕大峡谷两岸,汉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置。《汉书·地理志》记载设36县。至东汉永元四年,已有二百多年历史了。
“太守”,郡中最高行政长官,年俸2000石。“都集掾”,墓主人的官职;集掾,也称集曹掾;曹,即西河郡所属各部门,集曹掾,等于各曹的长官;而“都dū集掾”,则应该是这些官员的总管理人员。
“圜(yín,同圁)阳”,县名,在圁水之北(含东),西河郡另有在圁水之南(含西)的圜阴县。“富里”,秦制(汉代延续),郡辖县,县辖乡,乡辖里,一里百户。“圜阳富里”,交代了墓主人的籍贯。
“公乘田鲂”,公乘有两个含义:读公乘chéng ,是一种古爵位,二十等爵位中的第八位称“公乘”,即有资格乘公家之车,爵位是君主赏赐的,子孙可以继承,年俸400石;读公乘shèng ,是一种复姓,祖上长期担任公乘的,后裔以职务为氏,形成复姓。早在战国时魏国就有人叫公乘不仁,汉代也有人叫公乘阳庆,以及唐宋都存在着这一复姓。爵位,习惯上书写在人名之前,而复姓,更是在名之前,所以读成公乘chéng ,那墓主人就姓田名鲂,如果是复姓,那墓主人就是公乘shèng田鲂了。笔者愚见,根据墓葬规格及四十里铺另有几位田氏的汉画像石墓,这里的“公乘”,应该是爵位。
“万岁神室”,即墓葬的雅称。“卒上郡白土”,即在上郡白土县病逝。
“葬县北鸲亭部大道东”,意思即埋葬在(圜阳)县北面鸲亭部大路东边。由于开头已交代了墓主人的出生地圜阳县,所以下文埋葬地点所有墓志都不再写县名,而写“县加方位”,后世亦有写“邑加方位”“城加方位”者或直书某山茔地,这是所有墓志书写的常识。
“鸲”,原意为一种羽毛美丽、鸣声悦耳的鸟名,这里指地名。原文为汉隶书写,“鸟”在左,“句”在右,这种左右上下结构的移位,在书法中属正常现象;“亭部”,亦称“亭”,秦汉时代基层的司法部门兼及邮政事务,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下文又曰当时共有“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按照比例,不合十亭一乡,大概一乡四至五亭,亭长负责。这里的鸲亭部,指的就是东汉时设在四十里铺的一个名叫鸲的亭部。
“高显冢茔”,即坟墓高大显荣或宏大辉煌(当年,榆林地区文管会、绥德县博物馆的《陕西绥德县四十里铺画像石墓调查简报》,说田鲂墓名叫“高显冢茔”,这不够正确),显示了墓主人尊贵的身份。
“田鲂墓志”虽然够不上成熟的墓志铭,以致有些学者将其命名为“田鲂墓画像题刻”,但其作为尚处发展阶段的墓志铭,“志文”与“铭文”齐全,除没有墓志铭标题及墓主出生时间和主要经历外,其余基本要素清晰,作为对汉代西河郡以及圜阳县的考证史料,足够作为参考!一件地下的文物,足以厘清地上千年的历史官司。曾执笔绥德县四十里铺画像石墓调查简报的康兰英等经过考古研究,从中得出“古圁水即今无定河而非秃尾河,圜阳、圜阴应在今无定河两岸寻找”的结论是无可辩驳的史实!笔者最近与康兰英老师电话联系,她明确表示:“无定河即古圁水,这在考古学界已成毋庸置疑的定论。”而“田鲂墓志”的历史价值,就在于它清楚地告诉世人:墓地四十里铺为汉代圜阳县辖地;圜阳县治城在今四十里铺以南;圜阳西(南)河流即圜水,亦即圁水,唐以后称无定河;无定河的西南岸自然成为圜阴地,亦即米脂旧县志称作的圁阴地。
历史界有句打趣的话语,叫“考古学家一出手,历史学家直发抖”,因为几百上千年的历史,往往会被一瞬间的出土文物击得粉碎。
可是近些年,榆林仍有一些地方历史文化学者,还在继续坚持“秃尾河即古圁水”,否定“无定河即古圜(圁)水”的考古结论。其中一位学者在其《圁水考》一文中,根据田鲂墓志内容辩称:“由此看,田鲂是圜阳人,但并不能说明葬地是圜阳县。”这是想从根本上否定考古发现无定河北东岸的四十里铺属于圜阳县属地,他的主要根据就是郦道元的《水经注》和谭其骧先生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认定圜阳县在秃尾河北岸。其实,“田鲂墓志”先交代墓主人籍贯——圜阳富里,后交代埋葬地点时不再重复籍贯,只点明“葬县北鸲亭部大道东”就已经很明确了。这“县北”二字难道不是圜阳县的“县北”吗?这样写不正是所有墓志铭书写的惯例吗?
田鲂生在圜阳县富里,闰三月二十六日死在白土县,五月二十九日埋葬。为什么隔两个多月才埋葬?依据铭文前四句“哀贤明而不遂兮,嗟痛淑雅之夭年。去白日而下降兮,荣名绝而不信”来看,田鲂属于壮年而亡,家人猝不及防,修建符合其身份的墓葬需要一些时日,而不仅仅是当年“简报”说因“距离遥远”,白土县到绥德四十里铺,无论怎么说,有十天的时间足够搬运回来了。而这位学者承认田鲂是圜阳人,但否认葬地是圜阳县。那么,假如田鲂就是他所谓的秃尾河北岸的圜阳人,又死在近邻白土县,为什么却要大费周章埋葬在几百里之外的绥德四十里铺呢?看来,这种为辩解而辩解的逻辑是经不起一驳的。
历史地理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林昌丈在《冥世的“乡里”想象——以汉魏六朝冢墓铭文为中心》一文,在引述完“田鲂墓志”后紧接着说:“该题记铭刻于前室后壁宴乐图画像下方柱石上,记载墓主官职、籍贯、墓葬名、卒葬日期、葬地和铭辞。‘县北’应是圜阳县北。墓主田鲂于永元四年卒于上郡白土县,归葬西河郡圜阳县北的鸲亭亭部大道东,也就是墓葬出土地的四十里铺镇后街村。当时的鸲亭亭部大致就位于后街村一带。墓主所居住的圜阳县富里,具体位置今已无考。”
而这位学者接着说:“正因为该墓主人田鲂不是本地人,是圜阳人,墓志才有必要写清他的籍贯。是本地人,又葬本地,就没有写他是圜阳人的必要了。”笔者阅读并研究过上百篇墓志铭,却没见过墓志铭中存在“是本地人,又葬本地,就没有写某人是某地人的必要了”的情况。正规墓志铭都要交代墓主人生于哪里,葬于哪里,如处于成熟期的魏晋时期的《丘哲墓志铭》:“君讳哲,河南洛阳人也……十一月十九日丙申葬在城西十五里北芒之南……”这样的书写格式,不正同田鲂墓志相似吗?谁能说丘哲葬地不在河南洛阳呢?
可是,这位学者最后还对康兰英等指责:“显然由于对墓志铭解读错误,进而导致对圁水推论的错误。”最后,又用混乱的逻辑反问并推出出土文物不可信的结论:“若绥德汉墓主人田鲂是圜阳人,墓地就是圜阳县地,那么绥德县汉墓主人有辽东、高平人,绥德县同时又是辽东、高平地?显然不通。同理,由墓志推出圜水是无定河不可信。”劝先生不要担心“绥德县汉墓主人辽东人、高平人同时又是绥德人”,这不是问题,但凡一位墓志的作者,是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的。
在这里,笔者只想请教先生一个问题:《绥德文库·汉画像石卷》中,与“圜阳县”有关的画像石,另外还有四块:有四十里铺出土的“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三月廿五日甲申西河太守掾、圜阳任孝孙之室”,有四十里铺出土的“西河太守掾、圜阳榆里田文成万年室,延平元年(公元106年)十月十七日葬”,有五里店出土的“圜阳西乡榆里郭稚文万岁室宅,永元十五年(公元103年)三月十九日造作居”,有白家山出土的“西河圜阳张文卿以(文库原本遗失‘以’字,这里据影印件补出)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十月造万岁堂,张公之堂(后四字为篆书)”,这里的圜阳,也都同田鲂墓志一样,全都不是“绥德圜阳”吗?要知道,早在20世纪的60年代,绥德五里店那块郭稚文的墓志(出土于1957年),就引起了考古学家戴应新先生的率先注意,他曾撰文指出:“东汉画像石题记表明圁水即今无定河,圜阳县应在今米脂、绥德县一带。”而“田鲂墓志”的出土,只是再一次更加明确具体而已。
榆林本地一些历史文化学者,现今还在全面否定出土文物的铁证,仍然自信《水经注》和嘉庆《大清一统志》是正确无误的。那咱们就以这两部大作来谈谈它们关于圁水问题的纰漏所在。
笔者曾在2023年8月9日《榆林日报》第6版发表《再探圁水及其历史文化》一文指出,西汉司马迁的“圁水”,和东汉班固的“圜水”一脉相承,读音一致,是同一条河流,应该都是指后来的无定河。这个合乎历史逻辑的推论,也是众多史学家的共识。
到了南北朝时期,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为《水经》作注,写下了一部对后世影响巨大而深远的《水经注》。在这部书中,郦道元将班固笔下的“圜水”改回了司马迁所用的“圁水”,证明了郦道元也认为二水为同一条河流。但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关于圁水的注释,却有重大纰漏,他在“湳水”(今府谷县)与诸次水(即今公认的葭芦河)之间,只写了一条河,而神木在此之间却有两条较大的河流,从北往南依次为窟野河和秃尾河。这位先生在这里也表现得含糊其词,有点陕北人说的“舌头捊不展”。而郦道元只写了一条圁水,即“圁水出上郡白土县圁谷,东经其县南。《地理志》曰:‘圁水出西,东入河’……又东,迳圁阴县北……圁水又东,迳圁阳县南,东流注于河。”这种表述,除造成后世圁水是窟野河还是秃尾河无休止的争议外,还与《汉书》的表述并不一致,违反了逻辑学中的“同一律”。
《汉书·地理志》在白土县条下说:“圜水出西,东入河。”意思就是“圜水出自白土县的西面”,并没有说“圜水出自白土县”,这是两个相差甚远的地理概念。但《水经注》第一句话就说“圁水出上郡白土县圁谷”,那就等于说“圁水是出自白土县圁谷的河流”,如果白土县的这条河就是后来的秃尾河,那无疑秃尾河就是古圁水了。但郦道元只说圁水,并没有说圁水是窟野河还是秃尾河,这就导致历史学家史念海先生曾在这两条河流之间摇摆不定,也让神木地方文化学者陷入难以取舍的尴尬。问题在于,《水经注》的第一句话如果说成“圁水,出自白土县的西边”,那就起码同《汉书》的表述一致了,别人也就不一定会理解为“圁水是出自白土县的河流”了,因为白土县治城的西边虽然有秃尾河,但白土县的西边还会有其他河流的。更要紧的是,司马迁和班固所说的圁水和圜水无疑是指榆林地区最大的河流无定河;郦道元却把圁水搬到今神木地,降级为无定河流域面积九分之一的秃尾河或三分之一的窟野河了。郦道元虽然聪敏,紧接着引用了《地理志》,但并没有起到作用,他那先入为主的第一句“圁水出白土县圁谷”,与《汉书·地理志》“白土,圜水出西”并非逻辑学上的“同一律”。圁水的历史分歧,就是从《水经注》开始的,它影响了后来所有的追随者。
我们接着看《大清一统志》。嘉庆版《大清一统志》第187卷“榆林府”圁水:“在葭州北,自边外流入,下流入河。《汉书·地理志》:‘上郡白土县圁水出,东入河……’旧志(指前两部清一统志)为今秃尾河即圁水,《汉志》《水经注》水道甚合之,今从之。”请读者注意,《大清一统志》在这里引用《汉书·地理志》,干脆丢掉了那个地理学上最重要的方位词“西”,直接定调“上郡白土县圁水出”,跟着《水经注》第一句话走了,这与《汉书·地理志》原文“白土(县),圜水出西”还能一致吗?现代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是继承《大清一统志》“圁水即秃尾河”主张的,故他主持编著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的“西河郡地图”,虽然包含了绥德四十里铺,却将圜阴、圜阳二县标注在秃尾河两岸。以上这些,再加《神木县志》《佳县志》就是他或他们坚持秃尾河就是古圁水,圁(圜)阳、圁(圜)阴就在秃尾河两岸的主要依据。可是,当历史上真正的圜阳县出现在无定河东岸的绥德四十里铺一带,从郦道元的《水经注》到谭其骧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河郡》再到《榆林地区(市)志》及相关县志对圁水的认知,还能站得住脚吗?
宋代金石专家、文物收藏家赵明诚在其《金石录》中说:“盖史牒处于后人之手,不能无失;而刻词,当时所立,可信无疑。”任何历史文物,都是当时历史的佐证。特别是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出土文物,它的价值就在于它可以“正史”,也可以“证史”。“田鲂墓志”及绥德其他几件圜阳墓志,就完全可以“纠正”《水经注》《大清一统志》《中国历史地图集》等关于圁水及其圁阳、圁阴县的错误结论。也完全可以“证明”从最早为《史记》作注的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到唐代颜师古《汉书注》、唐代《元和郡县图志》、宋代欧阳忞《舆地广记》、元代《大元一统志》、明代《大明一统志》、清代顾祖禹《方舆纪要》胡渭《禹贡锥指》齐召南《水道提纲》等有关“圁水即无定河”的正确性。
无定河即古圁水的问题解决了,圁阳、圁阴二县不在无定河两岸寻找还能在哪里寻找呢?自然,这里要顺便回答一些地方文化学者关于葭县历史沿革称自己为“圁阴地”的疑惑:连《水经注》《大清一统志》《中国历史地图集》都说错了圁水,葭县地处秃尾河之南,跟着说还有疑问吗?当然,葭县属于圁阴地的唯一正确性,只能来自银州下辖的真乡县,如果银州属圁阴,其下辖的儒林、抚宁、开光、真乡都可以称圁阴的话,那么曾属于真乡县的葭州(县)属于圁阴也就能讲得通。
事实上,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张宗商手抄本《葭州志》也正是这样记载的:“(王家砭乡)柳树会,真乡故址也。”请各位看官注意,柳树会是北周置银州下辖的真乡县故址,并非一些人所说的“汉圁阴县城”所在地。至于米脂,汉代还没有米脂城,更没有米脂县,光绪县志记载:“秦属上郡,汉属西河郡圁阴县。”清初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方舆纪要》亦云:“米脂县,州北八十里。汉西河郡圁阴县地。”无定河从北到南将米脂分为东西两区,民国三十三年前西区面积远大于东区。唐末,由惠家砭小村演变为毕家砦,后长期为西夏占据,北宋置米脂城(寨),金升为县,县治一直地处无定河东岸。不知这些先生们会将米脂县划分为“圁阳县”还是“圁阴县”呢?
各位看官,埋在地下而并非伪造的历史“田鲂墓志”,要比地上的《水经注》早近500年,那就更加可靠。古圁水是秃尾河还是无定河,还需要争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