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晓东) 去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规范实施问责。
该纪检监察组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严肃查处以案谋私等突出问题,对检察权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发现一例,查处一例,警示一片。去年,共办理违纪违法案件16件25人,立案6人,处分5人。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对所监督单位在今年1—3月份旷工、旷会的13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迟到的23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我们通过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让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按照年度监督清单,进一步规范监督措施,发挥好‘派’与‘驻’、‘探头’与‘哨兵’的作用。”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