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22〕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议,市委文明办研究决定,我市拟推荐赵所林、刘怀勤、胡拖莲、刘志军、张应龙、张彦兵、马晓琴、白志刚、孙爱兰、郭鹏鹏10位同志参评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电话和信函形式向市委文明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以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912—354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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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9000
中共榆林市委文明办
2022年5月13日